1、高职(专科)
由于江苏省2015年专业申报工作尚处于审批阶段,因此各办学点招生专业暂不突破《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一)。各办学点在目录范围内拟开设的新增专业,需经我校学科建设处批准,未经批准的专业不得招生。所有专业不得开设专业方向。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艺术类专业范围不得突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中“艺术设计传媒大类”(专业大类代码67)。
2、五年制高职
专业名称应与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试行)》(苏教职[2008]6号)文件规定一致。
各办学点新增专业原则上不超过1个。新增专业需按照有关程序申报的,并经审批通过,未经批准的专业不得招生。
2015年江苏省宜兴中等专业学校高职专科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计划生源预测材料上报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