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形式。农村小学教师实行全科培养,学历为专科,高中毕业定向师范生学制为2年。我校将按照教育厅制订的定向培养小学全科教师课程设置指导意见,结合农村学校实际,制订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教学管理,确保培养质量。
(二)学籍管理。两年制定向师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加强学籍动态管理,两年制定向师范生第1学年结束,由培养学校对定向师范生进行中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定向师范专业就读资格。
五、相关政策
(一)定向师范毕业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后,由定向县(市、区)按协议安排就业,在乡镇(不含县级政府所在镇)及以下小学或教学点从事小学教育6年以上。
(二)定向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其他学历教育。毕业时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各地对服务期满定向师范毕业生的学历深造、晋升职称、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定向培养的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在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培养对象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定向师范毕业生到教学岗位后,有关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办等部门要及时为其办理录用、入编、工资等手续。
2015年贺州学院定向师范生培养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