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额度
若为本专科学生,申请贷款额度应在上限8000元以内,原则上按照学费与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贷款为1000到8000之间的100的整数倍;若为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应在上限12000元以内,原则上按照学费与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贷款为1000到12000之间的100的整数倍。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长加10年确定,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生源地助学贷款到期日为贷款后一年的9月20日。
(三)贷款利率
生源地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
(四)贴息政策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
2015年湖南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