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列入招生简章的导师名单以学校审核公布的为准,导师的招生领域须与申请批准的专业领域一致,每位硕士生导师只能在一个专业领域招生。
(二)导师考核不合格或所带研究生学位论文不合格的导师名单不得列入相应招生简章。关于招生导师的资格和年龄等问题,按照《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聘任管理办法》(校研[2015]1号)执行。
(三)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单独列出,且尽量安排隔年带研究生,省外兼职导师尽量少安排招生计划。校外导师每届所带研究生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总数不得超过4人。
2015年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关于导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