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推免生(国家有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除外)均享有自主选择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权利。
2. 学校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社会和考生公布接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含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3. 所有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含专项计划)都要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上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和网上支付报名费。
4. 我校依据科学选拔,公平竞争的原则认真组织考核,及时审核信息、确定复试名单、发放复试通知、组织考核、发放待录取通知、公示拟录取名单。根据推免生综合表现确定拟录取类别。
5. 推免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并参加招生单位的考核,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24小时内未确认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视为放弃我校的拟录取资格。
6. 拟录取推免生不需要再参加统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7. 研究生支教团等专项计划须经接收院、系复试并同意接收。
8. 我校将经过公示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省招办进行政策审核后,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2015年大连海事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监督和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