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5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2015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26 18:01:00 解决时间:2017-05-20 13:00

满意答案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本科生和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4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 2017-05-20 13:00

类似问题答案

2015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二、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本科生和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二、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本科生和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三、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7年(阅读详细内容)
2014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二、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本科生和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本科生和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4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本科生和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
五、报考资格审查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
十四、招生咨询1.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清源北路19号;邮政编码:102617电话:010-81292056联系人:乔老师邮箱:yanzb@.cn网址:http://www..cn2.招生领域联系方式招生领域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化学工程领域翟老师李老师010--81292038hgy(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