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考试院监督,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需符合医卫类专业健康标准。学院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格复检。复检不合格的新生取消录取资格,退回生源地。
3.对于进档考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其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同分段考生按高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014年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