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专业成绩录取的相关专业
1、下列各专业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300分,按1:1.5划定学校文化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绘画、书法学、中国画、雕塑、美术学(师范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摄影、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2、下列各专业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300分,按1:2划定学校文化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3、下列各专业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280分,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音乐表演(演唱)、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管弦(打击)乐器演奏】、音乐表演(流行音乐)、舞蹈学、音乐学(师范类)专业。
4、戏剧影视学院戏剧影视表演本科专业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280分,按1:2划定学校文化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5、下列各专业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210分以上(含210分),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戏曲表演)、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专业。
(二)按结构分录取的相关专业
艺术设计学本科专业,录取时按文化成绩占70%,专业成绩占30%结构后的成绩排序录取。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本科专业在录取时以专业成绩占70%,文化课成绩占30%的比例按结构分排序由高到低录取。
备注:1、外省考生不享受前三名优录政策;2、因各省高考文化总成绩不统一,我校将根据高考满分750分折算后再进行文化成绩排序。3、我校属于全国31所独立设置综合类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艺术类本科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有个别省份对艺术类文化低投档线有要求,我校将根据考生所在省份文化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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