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受平等教育。学生对学校领导和教师作出的奖励或处分决定,认为不公正的,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向学校提出申诉。
(二)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工作。
(三)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和维护教学设施设备。
(四)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上,获得教师的公正评价。
(五)在完成学业后,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技能合格证书。具备一定条件、愿意继续学习的,可参加培训和报名高一级学校入学考试。在完成毕业实习后,获得学校的就业推荐和用人单位的录用。
(六)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
2014年南京金陵中等专业学校学生享有以下权利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