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办法:考生政审及体检合格者,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成绩均达到我校划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结合各专项的招生人数,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及文化考试成绩(30%)进行综合评价,按照项目择优录取。
2、招生计划执行:按一级运动员(含)录取的人数不低于运动训练专业录取总数的15%及一级武士(含)录取的人数不低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总数的10%的原则,录取时可适当调整和控制相关专业的计划执行数。
3、已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4、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当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2014年集美大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