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广东省户籍和符合各地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等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
外省户籍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报考,须递交我省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育部门加盖公章的“符合当地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书面审核结果和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由审核人签名盖章)。各地在权限范围内,按照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方案的实施办法或细则进行审核,并向考生提供书面审核结果。省招生办将对书面审核结果和相关的证明材料进行复核。各地招生机构和试点院校要认真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报名,已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
2014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报名报考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