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班主任先对本班级学生进行初步审核,主要是核对户口簿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对触犯国家法律,不遵守学校纪律,不努力学习,生活不俭朴,在学校打架斗殴的学生,班级须提供有本人签名的相应材料证明,该生不得参加助学金评选。
(3)初步审核后,户口簿原件交本人带回,班主任在复印件上签字,将情况汇总后交学校国家助学金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汇总。
(4)材料审查通过后,相关负责人在证明材料复印件和申请表上签字后存档,并将审核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014年安徽工商行政管理学校助学金助学金评审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