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范围及申请托管办法:
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与人才交流中心签定《毕业生人事代理协议书》,同时填写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人事代理登记表》,只负责保管档案,不负责落户。
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该单位已申请省人才交流中心作为人事代理的,学生户口、档案直接由省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就业单位未申请省人才交流中心作为人事代理的,须由就业单位先申请人事代理,才可办理档案、户口托管。
(2)毕业生户口、档案在云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后,云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有责任为学生提供人事代理一条龙服务,包括负责安排就业培训选拔,代办统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免费推荐就业,及时为毕业生出具工作调动、户口迁移、户籍证明、公务员报考、职称评聘等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等。毕业生自托管协议生效之日起,省人才中心承认毕业生身份,并开始计算工龄。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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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学 | 鲁中职业学院 | -- | -- |
文秘与档案 | 安徽工商行政管理学校 | -- | -- |
图书档案管理 | 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 | 3 | -- |
图书档案管理 | 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 | -- | -- |
图书档案管理 |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 三年 | -- |
文秘(档案管理信息化) | 阳谷职业中专军星特警学校 | -- | -- |
2013年云南中医学院毕业生档案提云南省人事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