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按照教育部制定的2013年录取工作规定和要求以及湖南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2013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然后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检查省级招办联合办公会议审查确定终录取名单。
2.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招生单位请假并提供相关证明。无故逾期半个月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3.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2013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且被正式录取的新生将全部免交学费。
4.凡被正式录取的新生将获得学校提供的生活补贴500元/月(导师根据自己的情况还有另外补助)。
5.按录取考生30%的比例奖励入学初试成绩优秀的考生,每人奖励2000元。
6.学校设立硕士研究生一、二、三等奖学金。
7.学校设立一定数量的助教、助研与助管岗位,并提供岗位津贴。
8.设立120万元研究生创新基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创新项目。
9.优秀毕业生可留校工作。
2013年邵阳学院硕士研究生录取、学费及待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