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盖章的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向所在县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
首次贷款时必须由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双方同时到场办理,不允许代办;续贷时允许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其中一人代理办理,并且借款学生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提交经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即可。
2013年湖南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核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