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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报及办理程序

2013年湖南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申报及办理程序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8 18:46:00 解决时间:2018-03-26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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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及办理程序

(一)贷款受理部门: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资助中心”)。

(二)准备材料

准备齐全上述贷款证明材料(打印或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的申请表)、身份证明材料、银行存折(银行卡)。

(三)审核材料

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盖章的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向所在县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

首次贷款时必须由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双方同时到场办理,不允许代办;续贷时允许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其中一人代理办理,并且借款学生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提交经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即可。

(四)签订合同

1、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由湖南分行统一印制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该合同待湖南分行审批通过后方正式生效。县资助中心同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盖章确认后交学生随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高校报到。

2、借款合同需学生及其家长(或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签字、捺印,需注意的填写事项如下:

(1)签署合同前,请认真仔细阅读合同的全部条款和内容,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2)本借款合同的还款计划由系统自动生成,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3)签字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家长或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其他法定监护人)当面手签;捺印默认为左手食指。

★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中,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互为被授权人和授权人,授权对方办理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的事宜,包括签署、续签、修改借款合同或其它相关文件,并按照借款合同和相关文件的约定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

★(五)电子合同回执单录入

借款学生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会自动生成贷款受理证明和验证码,打印并加盖县(区)资助中心公章后,由借款学生携带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高校学生资助中心老师根据受理证明,核实贷款学生性质是否符合贷款条件(生、生、生等不能贷款),登陆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县(区)资助中心老师在系统上确认后,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

(六)贷款发放与支付

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宝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高校的银行账户,同时通过短信、邮件通知借款学生。

  ??????????? 2018-03-26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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