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用再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或2013年黑龙江省中职对口升高职统一考试。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上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继续填报我院统招专业,也可选择其他院校,录取不受任何影响。
2、我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和黑招委有关文件精神。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招办备案,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3、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和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学习、毕业等方面的管理和待遇完全一致。
4、根据国家规定,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费标准与参加全国统考录取考生完全相同。
5、单独招生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单独招生计划,如生源不足未能完成单招计划,学院将计划调到省内普高统招批次录取。
6、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另外,石油工程技术、钻井技术和井下作业技术专业,面向艰苦岗位就业,只招男生;酒店管理专业,面向服务类岗位就业,要求考生身体无残疾,男身高170厘米以上、女身高160厘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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