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田径、篮、排、足、乒、羽等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者,经核实,由我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降低录取线,并保证就读专业。
2.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经核实,加10―50分计入总分。
3.获得声乐、器乐、舞蹈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者,经核实,加5―20分计入总分。
2012年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优录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