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硕博连读的博士研究生,按培养计划完成全部学业,且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批准,可毕业并授予博士学位;
2. 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为其博士学位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水平,但达到硕士学位水平,可授予硕士学位。但学籍只能按博士结业或肄业处理。
3. 若在培养过程中,认为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同意,学校批准后可按硕士研究生培养。但必须在第八个学期结束前完成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业,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批准,可按硕士毕业并授予硕士学位。否则,按硕士结业或肄业办理离校手续。
2012年北京工业大学培养硕博连读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