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类
我省普通高校普通类录取划分为五个批次,即提前批(含提前本科、提前专科)、一批本科(含A段、B段)、二批本科、三批本科、专科(高职)批次。提前录取本科院校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提前录取专科院校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第一批录取本科院校分为A、B两段,依次进行录取,均执行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A段、B段分别设3个平行的第一院校志愿。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本科、专科(高职)院校批次分别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7个平行的参考志愿。
各院校专业志愿栏后分别设:是否愿意录取到本校其他专业,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普通类的提前录取本、专科院校的批次志愿栏下分别设:是否愿意录取到本批次其它院校,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批次所有院校,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
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设1个院校志愿。经招生院校选拔考核合格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的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入选考生,须将选报院校填报在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志愿表内。填报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的考生,不得兼报提前批次院校志愿。
普通类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本科、专科(高职)批次志愿栏下不设服从志愿,剩余招生计划向社会和考生公布。在相应批次补报分数线上的未被录取考生可填报该批次(段)的“征求志愿”,参加补充录取。补充录取在本批次(段)录取之后,下一批次(段)录取开始前进行。
“征求志愿”的设置:第一批录取本科院校A段、B段均设3个平行的院校志愿;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第三批录取本科院校、专科(高职)批次均设1个第一院校志愿和3个平行的参考志愿;每个院校后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每个批次(段)后设批次(段)服从志愿,服从志愿如填愿意,应视为服从该批次所有院校或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
2.艺术类
艺术类录取划分为四个批次,即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本科和专科(高职)批次。一批本科只设1个院校志愿;二批本科、三批本科批次均设1个院校志愿和无条件的批次服从志愿;专科(高职)批次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无条件的批次服从志愿。考生填报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志愿后不得兼报普通类提前批次院校志愿,考生填报艺术类专科志愿后不得兼报普通类第三批本科院校的“征求志愿”。
3.体育类
体育类录取划分为四个批次,即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本科和专科(高职)批次。一批本科、二批本科和专科(高职)批次均设1个第一院校志愿、2个平行的参考志愿和无条件的批次服从志愿,三批本科只设1个院校志愿。考生填报体育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志愿后,不得兼报普通类提前批次志愿。
4.中职升高职
中职升高职院校录取,本科设1个院校志愿和无条件的批次服从志愿。专科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3个平行的参考志愿(参考志愿录取时不分先后顺序)。
201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院校录取批次设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