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规定,符合下列条件者,方准予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文件和学校的体检要求。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委托培养类可适当放宽。
4、学历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学历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同等学力人员包括专科学历和高校本科应届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其中只具备专科学历人员报考要求为: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并要提交五门以上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的进修成绩和专科学历证书复印件方可报考。其他类型可直接报考。
5、现役军人必须有所在单位政治部同意报考意见方能报考。
以上报考人员一律要参加全国统一进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达到当年教育部制订的复试基本要求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其中同等学力人员复试时需加考两门大学本科课程。
我校在复试合格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另外,欢迎已获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读我校,经我校复试审核后,免试录取攻读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