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专供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转载请注明出处)
全区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
为加强对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的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提高考试质量,结合落实《关于开展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评估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0〕1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区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进行评估抽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方式
2010评估工作由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评估检查的主要方式是:各考试站根据全区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评估工作评分办法(见附件一)进行自我评分,并提交自评报告。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近期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检查个别各考试站。对2008年和2009年两年内未开展考试工作的考试站,将吊销考试站许可证。若今后再开展此项工作,将重新核发许可证。
二、时间安排
2010年6月12日-2010年6月20日为各考试站自查阶段
2010年6月25日-2010年6月30日为自治区鉴定中心抽查阶段
三、要求
各地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估工作,积极配合,认真准备,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确保此次全区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年检工作顺利完成。
各考试站在2010年6月25日前务必将自评报告提交内蒙古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3号内蒙古劳动力市场206室
E_mail:citt@vip.***
电话:0471-6606207
传真:0471-6606211
附件:《全区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评估工作评分办法》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原标题:内蒙古关于开展全区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评估工作的通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