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高职提前招生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对所有考生实行按类别统一录取,如果考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按考生10门学业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合格数量,从多到少依次进档,当出现合格数量相同且超出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化学、地理、生物、信息技术10门学业科目考试合格顺序排序,依次进档。如果考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只要参加10门学业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的考生,则全部进档。
1.对进档考生进行成绩转换
考生总成绩=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换算成绩+政策性加分。
(1)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换算: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按照合格和不合格转换成分数,语数外合格每门转换成90分,不合格每门40分,其它7门课程合格每门转换成70分,不合格每门转换成30分,据此计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
(2)政策性加分:①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②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③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④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的,取其中幅度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2.专业分配
对提前招生进档考生按照学校公布的专业计划数,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于进档考生,在同类别中根据各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专业,如填报专业分数均不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以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依次类推,直至录满为止。如遇同分则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3.综合素质评价加分标准
①担任学校或年级学生干部、班级干部,加15分。
②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加15分;获得校级以上荣誉,加10分。
③科技特长或学科特长,省级获奖加15分,地市级获奖加10分。
④参加社团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加10分。
⑤获得研究性学习代表成果,组长加10分,组员加5分。
同一项目获奖以高等级记分。
4.本次提前招生征集志愿录取办法由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我校高职提前招生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对所有考生实行按类别统一录取,如果考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按考生10门学业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合格数量,从多到少依次进档,当出现合格数量相同且超出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化学、地理、生物、信息技术10门学业科目考试合格顺序排序,依次进档。如果考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只要参加10门学业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的考生,则全部进档。
1.对进档考生进行成绩转换
考生总成绩=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换算成绩+政策性加分。
(1)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换算: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按照合格和不合格转换成分数,语数外合格每门转换成90分,不合格每门40分,其它7门课程合格每门转换成70分,不合格每门转换成30分,据此计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
(2)政策性加分:①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②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③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④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的,取其中幅度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2.专业分配
对提前招生进档考生按照学校公布的专业计划数,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于进档考生,在同类别中根据各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专业,如填报专业分数均不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以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依次类推,直至录满为止。如遇同分则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3.综合素质评价加分标准
①担任学校或年级学生干部、班级干部,加15分。
②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加15分;获得校级以上荣誉,加10分。
③科技特长或学科特长,省级获奖加15分,地市级获奖加10分。
④参加社团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加10分。
⑤获得研究性学习代表成果,组长加10分,组员加5分。
同一项目获奖以高等级记分。
4.本次提前招生征集志愿录取办法由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