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21年单独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省教育厅《江西省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赣教考字〔2021〕1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逐步完善我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提高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综合素质高和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特殊才能的优秀人才。
2.基本原则: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科学选才的原则;坚持遵循公开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在江西省教育厅领导下,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确保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规范有序。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学院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为:
组长:刘孟桦
副组长:张思金、应玲玲、徐桂珍、龚一沛。
成员:纪检监察室、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安全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1、招生工作小组由招生就业处负责,工作职责为:组织招生宣传、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录取、寄通知书、与省考试院联系等工作。
2、考务工作小组由教务处负责,工作职责为:组织考试命题、考场及监考人员安排、打印并发放准考证、阅卷、试卷保密等工作。
3、后勤安保工作小组由安全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工作职责为:负责防疫工作、考生安全、车辆安排、用餐、学院环保、考场考务室消毒、考场安全、试卷保密保管等工作。
4、纪检监察工作小组由纪检监察室负责,工作职责为:全过程参与和监督单独招生工作、确保录取考试“阳光”实施。
三、招生计划
学院单独招生计划为1040人(联合培养300人)。
专业:(以下专业:学制3年,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六人间,1000元/年四人间)
茶艺与茶文化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工程测量技术
水利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技术
给排水工程技术
电子商务
视觉传达设计
金融服务与管理
物联网应用技术
数控技术
机电一体化技术
电气自动化技术
无人机应用技术
工程造价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建筑工程技术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建设工程监理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动漫制作技术
环境艺术设计
大数据与会计
计算机应用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联合培养)
数控技术(联合培养)
动漫制作技术(联合培养)
四、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完成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手续的考生(取得了2021年高考考生号,包括“三校生”考试)。
2、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良好,无违法乱纪记录。
(2)身心健康。参加江西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并符合《江西水利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二)报名安排
1.报考时间:3月8日9:00- 12日17:00,逾期不予办理。
2.报考方式:考生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高职单招报考系统”(考生不需要到县级招办领取报考密码),按照网页提示的流程操作,进入网报系统选报我校及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院校,可选报1至5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的报考时间内,考生可以对所报考院校及专业修改1次。
3.数据下载:我校于3月14-15日前在“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单考单招数据报送系统”下载报考本校考生数据。
4.报考确认:考生凭二代身份证于3月20日到我校报到,现场签订《江西省2021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被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参加2021年6月举行的统一高考),确认考场(领取准考证)。
(三)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考试时间为3月21日9:30-11:30,测试内容为: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由学院组织专家命题、阅卷。主要对考生的基本文化素质(语文、数学)和综合素质等进行考试。
(四)计分办法
考生成绩由文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及高考政策附加分等部分组成,总分为450分加高考政策附加分。
文化考试满分为30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50分,总分为450。
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江西水利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查询成绩。
(五)录取
1、录取原则
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录取原则是根据考生成绩划定文化成绩低控制线,按综合素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素质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等级情况从高到低优先录取,该考试突出体现了以职业技能素质为主的特点。
2、自动放弃
若预录取的考生因自身原因放弃录取资格,由考生本人亲自到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录取资格。因个别考生放弃预录资格而产生的缺额,学院将从备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录取,直至额满为止。
3、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考生成绩,确定拟录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小组审批后,在江西水利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考生名单经考生办理确认手续后,正式录取名单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审批。
4、录取通知书发放
我院根据江西教育考试院的审批结果,正式公布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5、重要提示
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院独立组织测试的一种招生录取方式,且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能再参加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考试。
(六)报到和复查
1、获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院报到,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2、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进行复查。
(七)学籍管理
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八)日程安排
3月8日-12日 |
考生网络报名 |
3月14-15日 |
下载报考本校考生数据 |
3月20日 |
考生进行确认、签订承诺书、领取准考证 |
3月21日 |
考试 |
3月29日前 |
公布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
4月6-7日 |
办理录取 |
4月9日 |
公布正式录取名单、邮寄录取通知书 |
(九)违规处理
1、单独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以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3、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五、工作纪律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着力规范办学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措施,尤其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务考场管理,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疫情防控”文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学院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工作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等。对在单独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江西水利职业学院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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