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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武汉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内容

  2020年11月07日14:46  武汉音乐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2020 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内容

 

一、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招考方向

学 制

教学单位

 

 

 

 

130202

 

 

 

 

音乐学

音乐学理论

四年

 

 

音乐学系

音乐管理

四年

戏曲音乐

四年

音乐教育

四年

 

音乐教育学院

音乐治疗

四年

钢琴调律

四年

演艺学院

13020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五年

 

作曲系

 

130308

 

录音艺术

音乐音响导演

四年

音乐编辑与制作

四年

演艺学院

 

 

 

 

 

 

 

 

 

 

 

 

130201

 

 

 

 

 

 

 

 

 

 

 

 

音乐表演

指挥(乐队指挥、合唱指挥)

五年

作曲系

演唱(美声、民族声乐)

四年

声乐系

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

四年

演艺学院

中国乐器演奏(二胡、琵琶、扬

琴、古筝、阮、古琴、竹笛、笙、唢呐、民族打击乐器)

 

 

四年

 

 

中国器乐系

西洋管弦、打击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大号、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西洋打击乐器、竖琴)

 

 

 

四年

 

 

 

管弦系

钢琴演奏

四年

钢琴系

键盘乐器演奏与编导(钢琴、爵士钢琴、手风琴、电子管风琴)

 

四年

 

 

演艺学院

通俗乐器演奏(爵士鼓、古典吉他、萨克斯管)

 

四年

130204

舞蹈表演

 

四年

 

舞蹈系

130206

舞蹈编导

 

四年

二、各招生专业考试内容

 

1、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

 

 

 

 

 

 

科目及要求

1、《基础乐理》、《视唱》、《听写》、《音乐常识》。

 

2、音乐表演:演唱歌曲 2 首或演奏乐曲 2 首,曲目自定,乐器不限。

(演唱科目的伴奏仅可使用伴奏音响或清唱,不得另带伴奏人员;考生自备伴奏U 盘,伴奏文件格式为MP3 或WAV 格式,U 盘中只能按照填报顺序存储本场考试曲目;演奏科目实行无伴奏演奏,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说明:湖北省考生按照艺术本科(一)选择平行志愿模块填报志愿,按湖北省投档规则投档后,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非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招考方向须参加校考。

 

 

 

 

计分方法

湖北省考生:

 

按照湖北省艺术类本科音乐学类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计算规则执行。非湖北省考生:

1、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音乐常识45% +音乐表演45%+基础乐理5%+视唱3%+听写2%。

2、总结构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 6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40%。

2、音乐学(戏曲音乐)

 

 

 

 

 

科目及要求

1、《基础乐理》、《视唱》、《听写》、《音乐常识》。

 

2、戏曲音乐表演:演唱戏曲唱腔2 首或演奏戏曲器乐曲2 首,曲目自定,乐器不限。(演唱科目的伴奏仅可使用伴奏音响或清唱,不得另带伴奏人员;考生自备伴奏U 盘,伴奏文件格式为MP3 或WAV 格式,U 盘中只能按照填报顺序存储本场考试曲目;演奏科目实行无伴奏演奏,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说明: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学(戏曲音乐)招考方向,省统考基本乐理、听写与听辨、视唱、音乐常识科目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作为我院音乐学

 

(戏曲音乐)校考相应科目成绩,戏曲音乐表演科目须参加校考。非湖北省考生报考戏曲音乐招考方向须参加校考。

 

 

 

 

 

 

计分方法

湖北省考生:

 

1、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音乐常识45% +戏曲音乐表演45%+基础乐理5%+视唱3%+听写与听辨2%。

 

2、总结构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6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40%。非湖北省考生:

1、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音乐常识45% +戏曲音乐表演45%+基础乐理5%+视唱3%+听写2%。

 

2、总结构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6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40%。

3、音乐学(音乐教育)

 

 

 

 

 

 

 

 

科目及要求

1、《基础乐理》、《视唱》、《听写》、《音乐常识》。

 

2、钢琴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作品 2 首;

 

3、声乐演唱:从曲目库中选取歌曲2 首(演唱科目的伴奏仅可使用钢琴伴奏或清唱,不得另带伴奏人员;考生自备钢琴伴奏U 盘,伴奏文件格式为MP3 或WAV 格式,U 盘中只能按照填报顺序存储本场考试曲目)。

 

说明: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学(音乐教育),省统考须选择钢琴演奏或声乐演唱(美声、民族唱法),如省统考已考钢琴演奏科目,我院校考须参加声乐演唱科目,如省统考已考声乐演唱科目,则校考须参加钢琴演奏科目。省统考钢琴演奏或声乐演唱、基本乐理、听写与听辨、视唱、音乐常识科目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作为我院音乐学(音乐教育)校考相应科目成绩。

 

非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教育招考方向须参加校考。

计分方法

湖北省考生:

 

1、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音乐常识 10%+声乐演唱 40%+钢琴演奏

 

40%+基础乐理 5%+视唱 3%+听写与听辨 2%。

 

2、总结构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7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30%。非湖北省考生:

1、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音乐常识 10%+声乐演唱 40%+钢琴演奏

40%+基础乐理 5%+视唱 3%+听写 2%。

 

2、总结构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7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30%。

4、音乐学(音乐治疗)

 

 

 

 

 

 

 

科目及要求

1、《基础乐理》、《视唱》、《听写》、《音乐常识》。

 

2、音乐表演:演唱歌曲2 首或演奏乐曲2 首,曲目自定,乐器不限。(演唱科目的伴奏仅可使用伴奏音响或清唱,不得另带伴奏人员;考生自备伴奏U盘,伴奏文件格式为MP3 或WAV 格式,U 盘中只能按照填报顺序存储本场考试曲目;演奏科目实行无伴奏演奏,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说明:湖北省考生按照艺术本科(一)选择平行志愿模块填报志愿,按湖北省投档规则投档后,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非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治疗招考方向须参加校考。

 

 

 

 

计分方法

湖北省考生:

 

按照湖北省艺术类本科音乐学类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计算规则执行。非湖北省考生:

1、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音乐常识45% +音乐表演45%+基础乐理5%+视唱3%+听写2%。

 

2、总结构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 6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40%

5、音乐学(钢琴调律)

 

 

 

 

 

科目及要求

1、《基础乐理》、《视唱》、《听写》。

 

2、钢琴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作品2 首。

 

说明: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学(钢琴调律)招考方向省统考的器乐演奏科目须选择钢琴,省统考的钢琴演奏、基本乐理、听写与听辨、视唱科目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作为我院音乐学(钢琴调律)校考相应科目成绩,需进行校考网上报名、网上确认,不参加现场确认和考试。

 

非湖北省考生报考钢琴调律招考方向须参加校考。

 

 

 

 

 

计分方法

湖北省考生:

 

1、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钢琴演奏90%+基础乐理5%+视唱3%+听写与听辨2%。

 

2、总结构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7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30%。非湖北省考生:

1、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钢琴演奏 90%+基础乐理 5%+视唱 3%+听写

2%。

 

2、总结构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 7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30%。

6、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科目及要求

1、《基础乐理》、《视唱》、《听写》、作曲Ⅰ《歌曲写作与单旋律发展》、作曲Ⅱ《钢琴曲写作》、《基础和声》。

 

2、演奏(乐器不限):乐曲1 首,曲目自定(如使用钢琴演奏,曲目须不低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299 程度,如选择使用其它乐器演奏,则须从本简章音乐表演专业乐器品种范围内选取乐器,演奏独奏作品1 首,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计分

 

方法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作曲Ⅰ15%+作曲Ⅱ25%+基础和声20%+演奏10%+视唱5%+听写10%+基础乐理15%。

7、录音艺术(音乐音响导演)

 

 

 

 

科目及要求

1、《基础乐理》、《视唱》、《听写》、作曲Ⅰ《歌曲写作与单旋律发展》、《录音艺术基础》、《基础和声》。

 

2、演奏(乐器不限):乐曲1 首,曲目自定(如使用钢琴演奏,曲目须不低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299 程度,如选择使用其它乐器演奏,则须从本简章音乐表演专业乐器品种范围内选取乐器,演奏独奏作品1 首,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计分方法

1、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作曲Ⅰ25%+录音艺术基础25%+基础和声15%+演奏10%+视唱5%+听写10%+基础乐理10%。

 

2、总结构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 7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30%。

8、录音艺术(音乐编辑与制作)

 

 

 

科目及要求

1、《流行音乐创作》、《基础乐理》、《视唱》、《听写》。

 

2、演奏或演唱:作品1 首,曲目自定。(演奏科目乐器不限,实行无伴奏演奏,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演唱科目的伴奏仅可使用伴奏音响或清唱,不得另带伴奏人员;考生自备伴奏U 盘,伴奏文件格式为MP3 或WAV 格式,U盘中只能存储本场考试曲目。)

 

计分方法

1、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流行音乐创作35%+基础乐理25%+演奏或演唱

15%+视唱 10%+听写 15%。

 

2、总结构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 7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30%。

 

 

9、音乐表演

 

(1) 指挥(乐队指挥、合唱指挥)

 

 

 

科目及要求

1、《基础乐理》、《视唱》(含二声部弹唱)、《听写》、作曲Ⅰ《歌曲写作与单旋律发展》、《基础和声》。

 

2、指挥:指挥指定曲目3 首,从曲目库中选取1 首管弦乐队作品、1 首合唱作品指挥;

 

3、钢琴演奏:乐曲1 首,曲目自定(须不低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299 程度)。

计分方法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指挥25%+作曲Ⅰ15%+基础和声20%+钢琴演奏10%+视唱5%+听写10%+基础乐理15%。

(2) 演唱

 

 

 

 

 

 

 

 

 

科目及要求

● 民族声乐 ●美声

 

1、初试: 从曲目库中选取歌曲 2 首。

 

2、复试:

 

(1) 从曲目库中选取歌曲3 首【民族声乐曲目须有1 首传统民歌或根据传

统民歌改编的歌曲或戏曲、说唱风格的歌曲;美声曲目须有中国歌曲1 首,外

国艺术歌曲或外国歌剧咏叹调 1 首(用原文演唱)】。

 

(2) 脱稿朗诵自备诗歌、散文或寓言等文学作品片段,不能透露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学校等信息,不能借助道具表演,提倡素颜、穿生活装,时间2分钟以内。

 

(3) 《基础乐理》、《视唱》、《听写》。

 

民族声乐和美声可自带一名伴奏人员,也可清唱,不能使用伴奏音响。

计分方法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演唱复试88%+朗诵2%+视唱3%+听写2%+基础乐理5%。

 

 

(3) 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

 

 

 

 

 

 

 

 

 

 

科目及要求

● 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

 

1、初试:从曲目库中选取歌曲 2 首,风格不限。

 

2、复试:

 

(1) 从曲目库中选取歌曲3 首,风格不限。

 

(2) 脱稿朗诵自备诗歌、散文或寓言等文学作品片段,不能透露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学校等信息,不能借助道具表演,提倡素颜、穿生活装,时间2分钟以内。

 

(3) 《基础乐理》、《视唱》、《听写》。

 

说明:通俗声乐仅可使用伴奏音响或清唱,不得另带伴奏人员;考生自备伴奏U 盘,伴奏文件格式为MP3 或WAV 格式,U 盘中只能按照填报顺序存储本场考试曲目;考生初试不使用话筒,复试3 首歌曲中抽取2 首(1 首使用话筒

演唱,另 1 首不得使用话筒演唱。)

计分方法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演唱复试88%+朗诵2%+视唱3%+听写2%+基础乐理5%。

(4) 中国乐器演奏

 

 

 

 

 

科目及要求

● 二胡 ●琵琶 ●扬琴 ●古筝 ●阮 ●古琴 ●竹笛 ●笙 ●唢呐

 

1、初试: 从曲目库中选取练习曲1 首、乐曲(传统乐曲或根据民间音乐移植、改编的乐曲)1 首。

 

2、复试:

 

(1) 从曲目库中选取不同风格的乐曲3 首。

 

(2) 《基础乐理》、《视唱》、《听写》。

 

 

 

● 民族打击乐器

 

1、初试:从曲目库中选取中国大鼓乐曲1 首、小军鼓练习曲或乐曲1首。

 

2、复试:

 

(1) 从曲目库中选取马林巴琴乐曲1 首、排鼓乐曲1 首、板鼓乐曲1 首。

 

(2) 《基础乐理》、《视唱》、《听写》。

 

说明:以上除二胡、古筝外,其它各专业品种可有2 首曲目不选自曲目库;有伴奏的曲目,可自带一名伴奏人员。

计分方法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演奏复试 90%+视唱 3%+听写 2%+基础乐理 5%。

(5) 西洋管弦、打击乐器演奏

 

● 管乐

 

 

 

 

 

 

 

 

科目及要求

● 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

 

1、初试:从曲目库中选取大调或小调音阶、琶音 1 套,以上内容必须在

同调性内完成;从曲目库中选取技巧难点不同的练习曲2 首。2、复试:

(1) 从曲目库中选取乐曲1 首、奏鸣曲或协奏曲1 个乐章(与钢琴合作的奏鸣曲可以视谱演奏)。

 

(2) 《基础乐理》、《视唱》、《听写》。

 

说明:以上各专业品种可有2 首曲目不选自曲目库;有伴奏的曲目,可自带一名伴奏人员。

计分

 

方法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演奏复试 90%+视唱 3%+听写 2%+基础乐理 5%。

● 弦乐

 

 

 

 

 

 

 

 

 

 

 

 

 

 

 

 

 

 

 

科目及要求

● 小提琴

 

1、初试:从曲目库中选取大调或小调音阶1 套,七种琶音1 套,三度、六度、八度、伸指八度、十度双音(两个八度),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从曲目库中选取技巧难点不同的练习曲2 首。

 

2、复试:

 

(1) 从曲目库中选取巴赫无伴奏组曲或巴赫无伴奏奏鸣曲1 个乐章、炫技

性乐曲 1 首或协奏曲 1 个乐章(不包含协奏曲第 2 乐章)。

 

(2) 《基础乐理》、《视唱》、《听写》。

 

● 中提琴

 

1、初试:从曲目库中选取大调或小调音阶1 套,七种琶音1 套,三度、六度、八度双音(两个八度),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从曲目库中选取技巧难点不同的练习曲2 首。

 

2、复试:

 

(1) 从曲目库中选取巴赫无伴奏组曲1 个乐章、协奏曲1 个乐章。

 

(2) 《基础乐理》、《视唱》、《听写》。

 

● 大提琴

 

1、初试:从曲目库中选取大调或小调音阶1 套,七种琶音1 套,三度、六度、八度双音(两个八度),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从曲目库中选取技巧难点不同的练习曲2 首。

2、复试:

 

(1)从曲目库中选取巴赫无伴奏组曲1 个乐章或炫技性乐曲1 首、协奏曲

 

1 个乐章。

 

(2)《基础乐理》、《视唱》、《听写》。

 

● 低音提琴

 

1、初试:从曲目库中选取大调或小调音阶1 套,七种琶音1 套,以上内

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从曲目库中选取技巧难点不同的练习曲2 首。2、复试:

(1)从曲目库中选取巴赫无伴奏组曲1 个乐章或炫技性乐曲1 首、协奏曲

1 个乐章。

 

(2)《基础乐理》、《视唱》、《听写》。

 

● 竖琴

 

1、初试:从曲目库中选取大调或小调音阶1 套,琶音1 套,以上内容必

须在同调性内完成;从曲目库中选取练习曲2 首。2、复试:

(1) 从曲目库中选取奏鸣曲或协奏曲1 个乐章、乐曲1 首。

 

(2) 《基础乐理》、《视唱》、《听写》。

 

说明:以上除小提琴外各专业品种可有2 首曲目不选自曲目库;有伴奏的曲目,可自带一名伴奏人员。

计分方法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演奏复试 90%+视唱 3%+听写 2%+基础乐理 5%。

● 西洋打击乐器

 

科目及

 

要求

1、初试: ①军鼓:滚奏技巧1 分钟(由慢至渐快至快至渐慢至慢,由ppp 渐强到fff 再渐弱到  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练习曲2 首;②马林巴琴:大、小调音阶、琶音、分解和弦(各种升、降调号、三个八度以上),从

曲目库中选取练习曲2 首;③定音鼓:滚奏技巧(由  渐强到fff 再渐弱到

 

ppp),制音技巧(各种音符、休止符)。2、复试:

(1) ①军鼓:从曲目库中选取独奏曲1 首;②马林巴琴:从曲目库中选取

乐曲1 首(二棰、四棰不限);③定音鼓:从曲目库中选取练习曲2 首;④从

爵士鼓、民族排鼓、中国大鼓、套鼓中任选一种乐器演奏练习曲、乐曲各 1 首,曲目自定。

 

(2) 《基础乐理》、《视唱》、《听写》。

 

说明:西洋打击乐器可有2 首曲目不选自曲目库;有伴奏的曲目,可自带一名伴奏人员。

计分方法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演奏复试 90%+视唱 3%+听写 2%+基础乐理 5%。

(6) 钢琴演奏

 

 

 

科目及要求

1、初试:从曲目库中选取练习曲 1 首、巴赫平均律赋格 1 首。

 

2、复试:

 

(1) 从曲目库中选取乐曲1 首、古典奏鸣曲1 个快板乐章。

 

(2) 《基础乐理》、《视唱》、《听写》。

计分方法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演奏复试 90%+视唱 3%+听写 2%+基础乐理 5%。

(7) 键盘乐器演奏与编导

 

 

科目及要求

● 钢琴演奏与编导:

 

1、初试:从曲目库中选取练习曲 1 首(难度不低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740 程度)

 

2、复试:

 

(1) 从曲目库中选取乐曲1 首、古典奏鸣曲1 个快板乐章。

 

(2) 《基础乐理》、《视唱》、《听写》。

 

● 爵士钢琴

 

1、初试:从曲目库中选取练习曲 1 首(难度不低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740 程度)

 

2、复试:

(1) 从爵士乐曲目库里选取拉格泰姆作品1 首,自选爵士乐曲1 首;

(2) 《基础乐理》、《视唱》、《听写》。

 

爵士钢琴为2020 年新增本科招考方向,2020 年拟安排招生计划数5 个。

 

● 手风琴

 

1、初试:从曲目库中选取练习曲或快速技巧性乐曲 1 首、乐曲 1 首。

 

2、复试:

 

(1) 从曲目库中选取乐曲1 首,复调作品1 首。

 

(2) 《基础乐理》、《视唱》、《听写》。

 

● 电子管风琴

 

1、初试:从曲目库中选取练习曲 1 首、乐曲 1 首。

 

2、复试:

 

(1) 从曲目库中选取复调作品1 首、乐曲1 首。

 

(2) 《基础乐理》、《视唱》、《听写》。

 

说明:电子管风琴考生可以使用音频、MIDI 或MDR 播放功能,但仅限于自动播放“音色序列、定音鼓、无音高打击乐和无音高音效”声部。

 

以上除钢琴演奏与编导、爵士钢琴外,其它各专业品种可有 2 首曲目不

 

选自曲目库。

计分方法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演奏复试 90%+视唱 3%+听写 2%+基础乐理 5%。

(8) 通俗乐器演奏

 

 

 

 

 

 

 

 

 

 

 

 

 

 

 

 

 

 

科目及要求

● 爵士鼓

 

1、初试:小军鼓基本功练习2 条(1 条滚奏,力度由  渐强到fff 再渐弱到  演奏;1 条选自Sabin 军鼓基本功40 条【滚奏技巧除外】),从曲目库中选取军鼓练习曲1 首。

 

2、复试:

 

(1) 爵士套鼓基本功训练1 首,从曲目库中选取爵士套鼓乐曲3 首。

 

(2) 《基础乐理》、《视唱》、《听写》。

 

爵士鼓仅可使用音响伴奏,不得另带伴奏人员;考生自备伴奏U 盘,伴奏文件格式为MP3 或WAV 格式,U 盘中只能按照填报顺序存储本场考试曲目。

 

● 古典吉他

 

1、初试:从曲目库中选取大调或小调单音音阶 1 套(两升两降调号及以

上),双音音阶 1 套(三度、六度、八度、十度),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

内完成;从曲目库中选取轮指练习曲或含有轮指技术的乐曲1 首、复调作品1首。

 

2、复试:

 

(1) 从曲目库中选取练习曲1 首、协奏曲1 个快板乐章或大型独奏乐曲1首。

 

(2) 《基础乐理》、《视唱》、《听写》。

 

● 萨克斯管

 

1、初试:从曲目库中选取大调或小调音阶、琶音 1 套〔两升两降调号及

 

以上,分别用连音、吐音吹奏〕,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从曲目库中选取技巧难点不同的练习曲 2 首。

 

2、复试:

 

(1) 从曲目库中选取乐曲(含奏鸣曲或协奏曲)1 首、奏鸣曲或协奏曲1个乐章。

 

(2) 《基础乐理》、《视唱》、《听写》。

 

说明:以上除萨克斯管外,其它各专业品种可有2 首曲目不选自曲目库;除爵士鼓外,其它各专业品种有伴奏的曲目,可自带一名伴奏人员。

计分方法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演奏复试 90%+视唱 3%+听写 2%+基础乐理 5%。

10、舞蹈表演

 

 

 

 

 

 

 

科目及要求

1、初试(舞蹈基本功1):①踢、搬、控前旁后腿;②小跳、中跳、劈叉跳、横双飞燕(男)、蹉步撩腿大跳、紫金冠、蹉步拉腿跳、飞脚

(男)、旋子(男)、蛮子(男);③四位转、挥鞭转或旁腿转、平转;④点翻、串翻、扫堂(男)。以上各种技巧可作复合性的展示。个人技巧展示2 次(此项为非必考项目,展示必考项目以外的特殊技巧或复合技巧,非技巧组合。)。

考生初试着装要求:女生穿舞蹈连体服、舞蹈裤袜、舞蹈软鞋、盘头、不带头饰、可淡妆;男生黑色紧身练功裤、短袖练功衫、舞蹈软鞋。

 

2、复试:①舞蹈表演(限3 分钟以内,考生自备伴奏音响,伴奏文件格式为MP3 或WAV 格式,U 盘中只能存储本场考试曲目。);②舞蹈模仿。

 

计分方法

(1)湖北省考生: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舞蹈学类统考成绩20%+舞蹈基本功40%+舞蹈表演30%+舞蹈模仿10%。

说明:舞蹈学类统考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再依据分值比例计入专业结构

 

成绩。

 

(2)非湖北省考生: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舞蹈基本功50%+舞蹈表演35%+舞蹈模仿15%。

11、舞蹈编导

 

 

 

 

 

 

 

 

 

科目及要求

1、初试(舞蹈基本功2):技巧组合,考试时长1 分30 秒,要求:在

以下4 类技术技巧中任意做出选择,要求每类必选2 项,①控制类:踹燕、探海、搬控前腿、搬控旁腿、大射燕、旁腿变后腿;②旋转类:四位转、挥鞭转、旁腿转、平转、跳平转、各种大舞姿转、扫堂探海转;③翻身类:点翻身、串翻身、吸翻身、探海翻身、蹦子、飞脚、旋子、蛮子、各种毯技技术;④跳跃类:摆腿跳、元宝跳、凌空跃、撩腿叉跳、倒踢紫金冠、攒步、双飞燕、分腿跳。

考生初试着装要求:女生穿舞蹈连体服、舞蹈裤袜、舞蹈软鞋、盘头、不带头饰、可淡妆;男生黑色紧身练功裤、短袖练功衫、舞蹈软鞋。

 

2、复试:①舞蹈表演(限3 分钟以内,考生自备伴奏音响,伴奏文件格式为MP3 或WAV 格式,U 盘中只能存储本场考试曲目。);②舞蹈模仿;③音乐编舞(备考60 分钟,同时阐述音乐编舞小品的主题及结构)。

 

 

 

 

 

 

计分方法

(1) 湖北省考生: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舞蹈学类统考成绩20%+舞蹈基本功22%+舞蹈表演20%+舞蹈模仿3%+音乐编舞35%。

说明:舞蹈学类统考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再依据分值比例计入专业结构成绩。

 

(2) 非湖北省考生: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舞蹈基本功32%+舞蹈表演25%+舞蹈模仿3%+音乐编舞40%。

 

(3) 总结构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8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20%。

三、其他说明

 

1、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表演(指挥招生专业不区分初试、复试,音乐表演(除指挥)、舞蹈表演、舞蹈编导招生专业分为初试和复试进行。

 

2、各招考方向演奏或演唱曲目不得重复(含初试、复试)。除有关专业招生考试内容规定可以视谱演奏(唱)的曲目外,其它曲目均为背谱演奏(唱),否则将影响考生成绩。

 

3、2020 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安排等内容详见 2020 年 1

月份发布的《武汉音乐学院2020 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19 年 12 月 1 日


原标题:2020年武汉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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