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招收具有较高科学研究素质的优质生源,江苏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及《江苏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制定《2019年江苏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导师招生人数
我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参照江苏大学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15人,实际招生人数在复试录取阶段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其中,硕博连读招收录取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学院招生计划的60%;定向生源人数不超过本学院招生总人数的15%。
每位导师招生人数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合计不超过2人(若第一批次导师招足2人,则学院有第二批次招生计划时也不得再招)学院实行导师招收2名学生封顶。
二、报考申请条件
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普通招收具体申请条件见《江苏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申请-考核办法
(一)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办法
1.个人报名、提交材料要求见《江苏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2018年11月27日前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专业背景评估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确定考生推荐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名单经研究生院审定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外公示。
3、综合考核
时间:2018年12月4日前(具体时间另定),地点:材料楼304。
专家组成: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
专业基础及综合能力考核采用考生PPT陈述(内容包括个人简况、科研工作、个人业绩等能反映综合能力的内容),专家提问学生答辩的形式。专家现场给出分数,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二)普通招收(第二批次)申请考核办法
1.个人报名、提交材料要求见《江苏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学校组织的初试通过者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3.综合考核办法:专业基础及综合能力;考核内容:专业基础考核材料物理、材料化学,采用面试时由考生题库抽题现场回答方式;综合能力考核采用考生PPT陈述(内容包括个人简况、科研工作、个人业绩等能反映综合能力的内容)及专家提问学生答辩的形式。专家现场给出分数,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4.确定拟录取考生按照定向和非定向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核成绩及本学院剩余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公示和监督渠道
考生咨询、申诉渠道: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电话:0511-88780190。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为:0511-88780086。。
五、其他工作
未尽事宜见江苏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本办法解释权归江苏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江苏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10月30日
原标题:2019年江苏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