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百万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 号),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我院于2019 年起为面向社会人员招生试点单位,根据省教育厅《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试行办法》(苏教职〔2019〕9 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办学实际,特制订2019 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具有五十年多年办学历史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确定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首批国家级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先后获得“全国高职院校‘魅力校园’”“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示范高职校综合影响力20 强”等荣誉称号。
专业名称 |
计划 |
学费标准 |
数控技术 |
90 人 |
5300 元/生·年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90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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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技术 |
60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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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技术 (退役军人班) |
50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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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
80 人 |
4700 元/生·年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30 人 |
6800 元/生·年 |
合计 |
400 人 |
学费与奖助说明:学院“奖勤助贷补免”政策体系完善。设国家奖学金
8000 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 元/生·年;国家助学金1000-3000 元/生·年;单项和校级奖学金400 元—3000 元/生·年;社会捐赠助学金奖学金
2000 元—5000 元/生·年,覆盖面70%左右,除以上与普通全日制学生一致外,社会考生还享受以下政策:
1. 退役军人学费全额资助.按《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
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 号)给予学费全额资助;
企业单位在职职工学费资助.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
若干意见》(苏政发〔2018〕68 号),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支出;
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学费资助.依据相关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支
出;
1700 元/生·年学费(学费其余部分按上述国家政策支出),凡是每学年通过
全部课程与技能考核(不含补考)的考生,学院出台单独的奖助政策逐步返还预交学费。
(一)符合2019 年社会人员招生报名条件
1. 常州市户籍(退役军人专项专业招生除外),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企事业单位职工、乡村干部等。
2. 常州市户籍,未参加2019 年高考报名且不具有其他高校学籍的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
1. 高中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达4B 或1A3C 及以上;
2. 高中(中职)期间或工作阶段获得各级各类技能大赛等荣誉证书(或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
3.获得部队(或企事业单位,或乡镇及以上政府部门)授予的个人或集体奖励或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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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级 |
15 分 |
县区级 |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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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水平必测科目 |
A 级 |
1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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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级 |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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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类 |
高中((或工作))阶段参加学科、科技、创新、发明等大赛(含团体)大赛 |
国家级 |
20 分 |
省级 |
1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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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级 |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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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级 |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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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证书 |
高级 |
2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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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
1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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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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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排名前三) |
|
20、15、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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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类 |
高中(或工作)阶段参加体育类大赛 |
国家级 |
20 分 |
省级 |
1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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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级 |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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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级 |
7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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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二级运动员 |
|
2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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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 |
高中(或工作)阶段参加文艺、艺术大赛 |
国家级 |
20 分 |
省级 |
1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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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级 |
10 分 |
||
县区级 |
7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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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艺术水平考级 |
十级 |
15 分 |
|
九级 |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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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 |
7 分 |
说明:①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7 月1 日至7 月30 日在我校招生网站“加分申请”页面填写相应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如技能证书、专利证书等)的原件照片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核,录取时进行加分。
②同一考生如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条件时,不同类型可叠加(如同类大赛或同类职业技能证书只可享受高分值)。所有加分情况在我院招生网上公示十天,无异议后执行。
③团体奖项中个人加分由学院赋分后公示。若有其它加分情况,由学院另行认定。
(1)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 已经参加2019 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5)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 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应取消报名资格。
四、办学层次:三年制普通大专。五、学院审核
考生可选择7 月21 日或8 月3 日来我校进行身份确认和考试,时间:8:00-17:00,请携带以下材料:
(1) 身份证、户口薄原件;
(2) 相关学历证件原件、复印件。注:须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
(3) 外省在常州务工人员须提供6 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
(4) 按要求已经体检的体检表原件。
(1) 高中(中职)期间或工作阶段获得各级各类技能大赛等荣誉证书,或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原件;
(2) 获得部队(或企事业单位,或乡镇及以上政府部门)授予的个人或集体奖励(或荣誉称号)的证书或证明原件;
1. 报名时间:7 月1 日-7 月14 日
2. 报名方式:
(1) 登录:http ://sz m. jcit.c ,考生使用手机号码注册,在填写必要的个人信息后,选择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一个专业。
(2) 不便上网的考生,可以联系我院招就处0519-86338038 或者所在单位获取报名表电子版, 。
(3) 确认时间:7 月21 日或8 月3 号,请携带身份证、户口薄、退役证
明、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体检表等原件等到我院测试现场确认。
1. 无文化课考试;
2. 以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素质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对自己所
报考专业的基本理解及基本的专业素养,满分100 分。
3.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所获加分计入面试成绩,高加分限20 分。
7 月21 日或8 月3 号,报到确认后领取准考证进入指定考场测试。录取规则:
依据考生面试成绩+加分的总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八、日程安排
针对不同生源群体,我院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或订单式培养,分专业、分类别制定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并建立校本学分银行,做到
“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同校同质”。
1.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通信技术班)全日制授课,学制3 年;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在职人员、残疾人、其它专业退役军人等群体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管理。
2. 学院实行“1+X”证书制度,鼓励学生积极取得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职业技能证书、大赛获得奖项、各类荣誉以及社会实践等实行学分转换。
3. 学生可采用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线上线下等方式学习,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取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由学院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按照学院规定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注册后享有和统招生相同的权力及义务。如不能如期注册,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学生在校基本修业年限为3 年,长不得超过6 年(自主创业可延长至9年)。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由学院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取得学信网认证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
1. 社会人员招生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等学院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
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 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高职院校社会人员招生工作阳光操作。
2. 高职院校社会人员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监察部门参与、实施全过程监
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 根据国务院部署,本次高职扩招的各类考生群体资格审核工作,由教育、退
役军人事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本次招生工作将严格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发现信息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此次测试录取资格。
4. 考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身体状况和
资格等方面的复查,复查不合格、弄虚作假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5.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颁布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等有关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6. 广大考生和家长可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等对我院社会人员招生工作进行监
督。
地址: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就处(行政楼111、115、102)
乘车路线:火车站乘B11 路、2 路、武进客运中心站乘B1、B16 路均可达。
咨询电话: 、(0519)86338038、86338338传真:(0519)86338038
联系人:傅老师李老师
申诉电话:(0519)86338055联系人:庞老师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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