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国家、省有关招生规定,已被我校录取的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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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上所写专业报到日期来校报到。
若有以下情况,学生需提交相应材料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和请假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和请假手续者,按规定将注销其入学资格。
情况一:
若有特殊情况需要
办理
保留入学资格者
,应由学生本人提出保留入学资格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之后,方可办理
保留入学资格
手续
(保留入学资格时间长为一年,即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2018级新生务必于2019年9月10日前来校报到,随同2019级学生一起就读)。
情况二:
若
学生因故不能按期入学,应由学生本人提出
请假申请
,经学校审批同意之后,方可办理
请假
手续
(请假时间不能超过两周,即办理请假手续的2018级新生务必于2018年9月23日前来校报到)
。
未
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以及请假手续且不按时报到者,
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按规定将注销其入学资格。逾期不报到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与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无关。
新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及请假相关流程:
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需提交的材料:
确有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需准备好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附件一),(因病须附三甲以上医院证明)
按要求填写好相关信息,于
2018年9月10日前
将
纸质版材料
交至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同时以邮件的方式将以上
材料
的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suxhjw@***
,邮件命名格式:学生姓名+录取专业+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二、办理请假手续需提交的材料:
确有需要
请假
的新生,需准备好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新生请假申请表》(附件二),(因病须附三甲以上医院证明)
按要求填写好相关信息,于
2018年9月10日前
将
纸质版材料
交至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同时以邮件的方式将以上
材料
的
电子版发送至
邮箱:zsuxhjw@*** ,
邮件命名格式:
学生姓名+录取专业+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申请请假延期入学。
联系单位: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7065995、0769-82676855
联系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美路19号(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招生办公室)
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沿江西一路7号(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招生办公室)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8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