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参加复试的考生: 首先,欢迎你报考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并祝贺你顺利进入复试,同时希望你能在复试中取得好成绩。 根据教育部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合肥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现就复试环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资格审查 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3月26日(周一)8:30-17:00。未经学校同意,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地点:合肥学院二期34栋309办公室。 资格审查需提交: (1)政审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2)近期一寸照片2张; (3)相关证件及资料: 普通考生,要审核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交验本人学生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同时收取考生在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原件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学生证复印件)。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要审核准考证、身份证件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同时收取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同时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提供的已修完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根据教育部规定,凡是在国家学历信息网上检索到学历信息不符合要求或是学历信息不匹配的,要求出具教育部指定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凡是不能出具认证材料的学生,一律不得录取。在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二、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2017年 3月27日8:30开始 考生候考室:35号楼305教室 三、体检 (1)体检医院:学校指定体检单位; (2)体检时间:3月26日、27日; (3)体检时须空腹; (4)体检时请携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和有效身份证件; (5)体检费:费用自理。 四、复试纪律要求 1.复试考试期间,考生应当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复试考试期间,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中相关条款接受处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0551-62158048(办公室)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合肥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方案》 附件: 1、政审表 2、复试名单
合肥学院研究生处 2018年3月23日 附件1:政审表.doc 附件2:复试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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