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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关于新生转专业的通知

  2017年09月12日20:39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关于2017级新生转专业的通知
     根据我校 转专业相关 规定及流程 ,已被我 录取的201 7 级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上所写专业报到日来校报到。在此基础上,如 学生 经慎重考虑并征得家长同意后,可在 201 7 9月 19 15:00 学校 提出转专业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学生应根据学科兴趣、个人发展等因素综合考虑是否申请转专业,慎重选择转入专业,一旦申请批准后不得更改。

一、转专业时间及程序

   1.有转专业意愿的新生,可登录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好相关信息并附转专业理由,20179月1915:00将填写好的材料交至本专业教务秘书处,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新生转专业资格。

申请转专业条件及要求

1)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艺术类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2)高考录取仅招收理工类考生的专业,不接收文科类考生转入。

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不予转专业

二、转专业审批流程

1)转出学院(系)审批。转出学院(系)完成转出意见审批,20179月201200前将审批好的本学院(系)申请转专业学生的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表》纸质材料交至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广州校区行政楼211室,东莞校区招生办公室);

2)转入学院(系)审批。转入学院(系)根据本单位教学条件及相关要求完成学生转入意见审批,于20179月251200前将签署好意见的材料交至招生办公室。

3)学校审核。招生办公室将拟通过的学生名单上报学校,由学校统一审核。

三、各院(系)提交材料地点

广州校区:行政楼211室招生办公室老师)

东莞校区:招生办公室(蔡老师)

联系电话:0769-82676855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务处

                                2017年9月12日


原标题:2017年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关于新生转专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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