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
勤工助学是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基本生活来源和学习实践的重要渠道,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管理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实现勤工助学岗位助人和岗位育人的目的,现将2017年我院勤工助学工作统筹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勤工助学工作按照“申报-核准-招聘-公示-上岗”的流程进行。
(二)、勤工助学中心按照扶困优先、竞争上岗的原则安排勤工助学申请人上岗,各部门招聘的勤工助学学生原则上要求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建卡贫困户学生)。
二、时间安排
(一)、岗位申报、核准
各部门结合历年勤工助学工作的开展情况和部门实际工作安排,设置2017年勤工助学岗位,填写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由相关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于2017年2月27日前交勤工助学中心(明德楼105)。勤工助学中心汇总岗位后通过校园公告栏和校园网向全校学生公布。
(二)、人员招聘
请各系部学办积极动员学生报名参加勤工助学招聘,申请勤工助学的学生将填写完整的《重庆电讯职业学院大学勤工助学申请表》交至勤工助学中心。勤工助学中心将申请岗位学生名单汇总后交至各招聘部门,各招聘部门自行组织应聘学生的面试,于3月6日前完聘工作,在拟聘学生的《岗位申请表》中签署意见,交至勤工助学中心(明德楼105)。
(三)、拟聘人员公示
勤工助学中心对各部门拟聘的学生进行审核汇总,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者即可上岗工作。
三、注意事项
(一)、原则上由机关各部门的办公室工作负责人、各系部学办主任负责本部门的勤工助学工作。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本年度勤工助学的相关工作,确保勤工助学工作顺利开展。
(二)、2017年勤工助学时间分为2017年3月1日-6月30日和2017年9月1日-12月31日两个阶段。
(三)、各部门需按时上报《勤工助学考勤表》。上报的时间为每月的25日至30日。
(四)、其他事宜可咨询勤工助学管理中心,电话:023-85557152。
重庆电讯职业学院
2017年2月20日
原标题:2017年重庆电讯职业学院关于开展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