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在四川本科二批录取工作于8月1日上午8时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理科一志愿考生32人,征集志愿考生1人,高分481分,低分446分,平均分455分。文科一志愿考生11人,高分481分,低分474分,平均分476分。
二、我校在湖南省本科二批录取工作于8月1日上午9时40分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理科一志愿考生14人,高分503分,低分426分,平均分435分。文科一志愿考生1人,高分486分.低分474分,平均分476分。按录取原则,录取理科一志愿考生14人,高分503分,低分426分,平均分435分。文科一志愿考生1人,高分486分。
考生可登录四川、湖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招生信息网和我校招生信息网。输入考生身份证号和考生号查询录取结果。
长春建筑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7年8月1日
原标题:2017年长春建筑学院四川省、湖南本科二批录取工作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