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新生:
现将我校2017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外地与非“自取”考生:
您的录取通知书已于2017年6月19日采用邮政EMS寄出,请注意查收。
二、自行领取:
1.范围:
(1)在“通讯地址修订系统”中修改地址为“自取(河西校区)或者自取(滨海 /泰达校区)”者,请分别到相应校区领取;
(2)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为“天津科技大学”者,如所填相应具体地址为“河西校区或者滨海(泰达)校区”,请分别到相应校区领取。
2.领取时间:
河西校区:6月20日—6月23日上午8 :30 —11 :00;下午14 :30 —16 :30
滨海(泰达)校区:6月20日—6月23日上午9 :00 —11 :00;下午14 :30 —16 :30
3.领取地点:
河西校区:行政办公楼三楼研究生院 电话:60600279
滨海(泰达)校区:1号楼205室研究生院 电话:60600124
4.领取要求:领取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如他人代领,请同时携带代领人及考生本人身份证。
三、注意事项:
请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信函后仔细检查所包含材料,包括:
1.录取通知书(请注意新生报到时间);
2.入学须知(请仔细阅读,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注意新生报到地点);
3.调档函(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由研究生院统一调档):请考生将调档函寄送到档案所在单位,催促相关部门按规定时间规定形式将档案寄送到录取专业所属学院,以便审核存档。
4.银行卡(仅部分考生有)。具体请认真阅读材料中所附“天津科技大学2017级新生交费须知”,并按要求办理相关事宜。
5.定向协议书。录取方式为“定向”的考生,按照签订定向协议的通知要求签订协议。
本网站为发布我校研究生入学相关信息的唯一官方渠道,我院不会通过QQ等方式向考生索要个人信息,请广大考生周知!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