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
(一)学校全称:合肥财经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四)学院地址:合肥市经开区大学城
(五)学院概况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是2006年3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坐落在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大学城占地841亩,各级各类学生10565人,教职员工518人,硕士及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为53.25%,各级各类教师中副高及以上148人,双师素质比例51%。聘请一批来自中国科技大学、复旦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安徽财经大学等知名高校的专家教授到校任教或担任客座教授。
学院开设统招专业39个,涉及财经、商贸、旅游、电子信息、土木建筑、文化艺术六大专业群。建成礼让“六尺巷”、文脉“桐城阁”等人文景观,与香蕙湖景观带一起组成了“校园八景”的景观格局。学院不断提高合作交流和办学水平。先后与英国、美国、马来西亚、澳大利亚、泰国等多个国家的大学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英国东伦敦大学(UEL)合作的专本连读项目“营销与策划”、“金融管理与实务”两个专业2015年正式纳入统招招生。学院建有现代化图书馆和实验实训中心,图书馆纸质藏书73.5万余册,电子图书118万册。建有财会、金融、工商管理、企业运营仿真、建筑工程、机电等十大实训中心、68个实训室(其中国家级建筑工程实训室1个),仪器设备总值4560万元。建有校企合作校外实训基地120多个。
学院建成覆盖长三角经济圈适应各专业学生就业需要的就业网络,保障学生充分就业,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连续两年获得安徽省高校就业先进单位。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对象
(一)招生对象
取得2017年安徽省高考(含对口考试)考生号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三、报名、考试与录取
报名时间和填报志愿
(一)报名时间、地点: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2月20日10:00至28日16:00,考生考生用电脑或手机登录http://gkbm.***报名并填报院校志愿。
(二)志愿填报:
考生填报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志愿时,可选报4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
(三)考试科目与组织
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测试(考试)+职业技能测试(中职类)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通高通类)”录取方式。
1.考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
(1) “文化素质”测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合卷笔试,满分300分。
(2)考试时间:3月19日上午9:00—11:30。
(3)考试地点:“文化素质”考试考点设在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由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2.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考生达到省教育厅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合格分数线,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1)对口升学报名考生的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学生的职业素质及专业基本技能。测试的方式分为面试或技能操作两种方式。满分300分。
(2)普通高考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社会时事、身心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常识性问题,以及对报考专业的职业适应性与匹配度。满分300分,测试形式根据几大专业模块,独立操作。面试和笔试、机考依据专业需要开展。
测试地点:合肥财经职业学院。
3.测试时间:4月8日、4月9日、4月14日(考试时间半天);测试费用100元。
校考程序:2017年4月8日—4月9日(上午),4月14日(上午)省文化素质考试合格并填报我院的考生,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安徽省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准考证”按照学院考场布置,领取考生号,进入指定考场。
四、考生的成绩计算方法
1.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40%+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60% 。
2.学院职业意向性测试和技能测试加分和免试政策: 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市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可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申请学生在考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交学院招生办审核。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由学院免试直接录取。
满足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填写《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分类考试免试申请表》并附带支撑材料原件提前报学院招生办公室备案以便确认。
五、分类考试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实施“阳光工程”,坚持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录取程序:
1、依据学生考核总成绩,分科类,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3、4月26日之前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上公示,考生须在4月28日-29日期间,登录省教育厅高考报名网站进行院校录取确认;5月初正式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4、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凡被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
六、计划调整
根据我院各专业报考人数,专业计划可根据学生志愿人数适度调整。对报考学生较多且计划已经完成的专业,经考生同意,可调剂到相近专业。
七、招生监督
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在院自主招生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自觉接受省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考生本人应坚守诚信原则,报名材料必须属实。对考生在考试中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八、学费、学籍及其他
(一)学费:学费、学杂费等收费均按照省物价局、省教育厅普通高校收费相关标准执行。
学院建有完善的学生奖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奖励在校生中二年级(含)以上学习成绩和表现优秀的学生,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在校生中二年级(含)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一等助学金4000元、二等助学金3000元、三等助学金2000元;
4.学院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勤工俭学岗位、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等。
(二)学籍学历: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属于国家统招生,享受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完全同等待遇。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
报名咨询电话:0551-63690801、802、803、804、805、806
传真:0551-63690830 网址:http://www.***/
监督电话:0551-62723866-8022
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时间日程表
1、2017年2月20日10:00至28日16:00报名并填报志愿;
2、2017年3月19日上午9:00-11:00进行全省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考试;
3、2017年4月6日公示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名单;
4、2017年4月8、9、14日(半天时间,上午)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 校考)考试形式依据专业模块进行,面试、笔试或机房测试。内容:主要依据专业对人才的逻辑思维、情感思维、语言表达以及观察问题、分析问题或临场应变能力的一种综合测试和评价。题目简单但灵活。
5、2017年4月18日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考生成绩与预录取考生名单;
7、2017年4月24日上传预录取数据到省考试院备案;
8、2017年4月27日-28日预录取考生登陆安徽省分类招生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
9、2017年4月29-30日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