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7级新生入学报到后,请各学院学工组按照广西大学2017级本科、研究生入学须知要求,从报到之日起45天内办理完户口接收工作,逾期不再受理。为尽快办理新生户口接收和落户工作,现将有关接收时间、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时间
从新生报到之日起,即9月11日—10月26日为各学院接收户口时间,在这段时间请各学院学工组或新生班级将户口迁移证上的数据以班为单位录入Excel电子表格,做成电子文档(样表见附件)再由学院汇总发送到保卫处户政科,邮箱地址:bwchzk@***.cn,录入完后各学院将户口迁移证原件(在未上交前请妥善保管好)于10月26日前交到保卫处户政科。
二、户口迁移证的具体要求
1、户口迁移证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和区招考院录取名单上一致。
2、户口迁移证字迹必须工整清楚,所持公民身份证要与迁移证上的身份证号一致,并在迁移证的背面粘贴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份。迁移证右下角签发日期处必须盖有当地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如没有身高、血型,请在备注栏内用铅笔注明。
3、户口迁移证上的正确迁入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
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能办理落户,并将户口迁移证退回本人,回当地派出所重新办理或恢复户口。
三、注意事项
1、为了便于办理户口落户工作,在户口迁移证的右上角用铅笔写上学院、专业、班别及本人学号、联系电话。
2、每位新生准备好2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并在照片背后写上姓名,由班长统一收齐后上交。
3、因办理新生落户需要一段时间整理,在未落户之前,请新生务必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以免丢失不能及时办理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4、户口从外省迁来学校的新生在办好户口落户后必须办理南宁本地身份证。
此通知发到班级,如有不明之处,请咨询保卫处户政科,电话:3239301。
附件:新生户口迁移证数据录入表格(样本)
保卫处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