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考普字〔2015〕6号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在湘招生院校,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
今年我省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定于7月9日至8月15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与录取原则
1.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我院统一组织实施。
2.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各高校要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中,由高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决定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省教育厅和我院对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实行监督,督促纠正违反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3.市(州)、县(市、区)招生部门在当地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做好本地区与招生录取相关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录取批次与时间安排
1.我省的招生录取工作分六批进行,各批次录取的院校和时间安排如下:
本科提前批:军事院校(含武警、国防生);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及政法院校的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边防管理等专业;其他院校,包括外交学院、国际关系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上海海关学院、免费师范专业、免费医学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航空、航海专业;外省院校(不包含独立学院和除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以外的民办本科院校)本科艺术专业和参加本科一批录取的在湘院校的音乐、美术本科专业;在湘本科一批院校分专业划线的艺术专业。录取时间为7月9日至10日。
本科一批:重点本科院校和参加该批录取的一般本科院校。其中,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贫困地区定向计划(含二本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12日至14日,其他本科一批计划录取时间为7月16日至21日,其中贫困地区定向计划征集志愿录取时间为7月19日。
本科二批:参加该批录取的一般本科院校(含民办本科院校、职高对口招生本科专业(免费师范专业除外))。录取时间为7月22日至27日。
本科三批:本科独立学院(含独立学院的艺术、体育专业)。录取时间为7月30日至8月4日。
专科提前批: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的公安专科专业;需要面试的航空乘务类专业;航海专科专业;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13所院校的专科艺术专业;定向培养直招士官专业;其他类专业。录取时间为8月5日至6日。
高职专科批:其他有专科招生计划的招生院校(含职高对口专科专业)。录取时间为8月7日至15日。
各批次录取日程安排详见附件。
2.各高等学校的定向、预科班和民族班招生计划与该校同层次的非定向计划同批录取。
在湘高校非艺术类机动计划必须在同批次录取结束前完成,艺术类机动计划和省外高校机动计划必须在同层次录取结束前完成。
3.有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任务的院校请于7月10日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院校版)(网址:http://www.***/yx,用户名为学校国标代码,密码为核对计划时使用的密码),选择“录取管理系统”,下载获得本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农村单独招生资格并填报了本校志愿的考生名单;有关院校可于7月11日登录《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系统平行志愿投档信息交互平台》(以下简称《信息交互平台》)获得本校模拟投档线,然后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的公布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于7月11日18时前通过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院校版),选择“录取管理系统”上传至我省。招生学校要根据本校拟录取人数通过《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系统》及时将相应计划调入我省,我院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拟录取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审查录取,已投考生如无身体条件受限,不能再做退档处理。
4.高考结束后,拟报考军事院校(含国防生招生)的军检(初检)合格的考生由省军区组织进行政治考核;6月30日至7月4日,报考了军事院校(含国防生招生)的军检(初检)和政治审查合格的上线考生由省军区组织到指定地市进行面试和体检复查(具体事项另文通知)。本科提前批的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的公安专业、政法院校(专业)、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的免费师范专业、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院校,专科提前批的公安专业、定向培养直招士官专业、航空乘务类专业(在志愿填报前完成了面试的院校,可直接报合格名单)等如需对考生进行面测(含面试、体检复检、政审或体能测试)的,请于6月20日前向我院传送有关面测工作的文函,包括面测考生的成绩要求(或按计划确定面测考生的比例)、面测工作进行的地点和时间、考生参加面测的注意事项等。招生学校可于7月1日(专科学校为8月2日)联系我院获取面测考生名单。对符合面测条件的考生,有关学校不得拒绝面测。面测结论分“合格”、“不合格”、“未面测”三种,招生学校应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对确定面测的所有考生作出合理的结论,并于7月5日(专科学校为8月5日)以前,将考生的面测合格名单通过《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院校版)(网址:http://www.***/yx,用户名为学校国标代码,密码为核对计划时使用的密码)“录取管理系统”上报,并通过本系统打印后加盖公章传至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备案,同时将所有免测范围内的考生免测结论电子版发送到邮箱caohf@***。
5、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实行综合评价录取的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的试点学院等,请于7月2日前将本校录取规则、参与测试的考生名单及测试成绩电子版发送到邮箱caohf@***,同时要将其纸质文档具印后寄(传)至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备案。
6.有关市(州)、县(市、区)请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5〕149号)》(湘教通〔2015〕149号)文件要求,做好本地报考“贫困地区定向计划”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于6月25日前将资格审核表送到我院扫描。安排在本、专科提前批的省外院校艺术专业招生的录取操作办法按照我院今年省外院校艺术专业在湘招生录取工作有关要求执行。
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今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招生录取现场不接待招生学校录取工作人员(或联络员),招生学校与我省录取现场之间通过电话或网络渠道进行联络与沟通。
2.关于今年在湘招生院校的登录信息、我省录取现场的联系电话和传真机号码等信息,招生学校可通过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院校版),进入“录取管理系统”的公告栏获取。
3.为保证录取期间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招生院校要按时参加相关批次的录取,并严格按照“录取日程安排”(附件)规定的时限办理录取、退档手续,录退手续一律不得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办。需要退档的,须注明正当的退档理由。录取期间,各招生院校需安排专人值班,以保证我院录取现场与高等学校通讯畅通。对于既不按规定提交退档考生名单(或退档理由不充分),又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院校,我院将根据所投档案并按招生计划数及学校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并书面通知招生学校。由于我省今年除本、专科提前批外的各批次的“非定向”计划及“贫困地区定向计划”在第一志愿录退后,将对录不满额的院校再次征集考生志愿,因此,招生院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录退确认操作,逾期一律不准退档。
4.我省实行平行志愿结构,学校生源分布比较合理,为更好地服务考生,尽量降低志愿填报风险,我省建议在湘招生的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及高职专科批院校投档比例设置为105%以内(军事院校、国防生招生为100%)。各招生院校(军事院校、国防生招生除外)可通过《信息交互平台》(网址:https://wz.***.cn)查看本校文理科类的生源统计信息、设置并提交投档比例,具体时间安排请查看《附件》。其中,对本科提前批、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招生院校,我省今年暂不提供生源预测信息。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投档比例的,我省将按不超过105%的比例投档。各批次征集志愿不再提交投档比例,我省将根据生源情况按不超过105%的比例投档。各科类投档数量按其计划数与投档比例乘积的整数(按四舍五入取整)计算。
5.今年我省继续实行对单科成绩位于前万分之一的三本线以上考生增加一次投档机会的政策,请有关高校予以支持。具体办法是:按“单科优秀考生”专设志愿,对上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在本科一批平行志愿投档前,提前投档一次,上其他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提高一个批次提前投档一次,供高校使用机动计划(省内高校也可使用预分计划)择优录取。同时,我省将应届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纳入考生电子档案,供学校录取时参考。
6.各批次录取结束后,我省将分校形成《录取新生名册》及民办本科院校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分别加盖“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后寄送至有关高等学校。高等学校据此向已录取考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民办本科院校还要同时寄送有我省具印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证件到所在中学(报名点)领取高考纸介质档案,入学报到时带交录取学校。
录取工作结束后,本、专科层次招生一律不安排补录,也不办理录取未到校考生的删除手续。
7.各市(州)、县(市、区)招生部门要认真做好录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要按《湖南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好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对每个批次录取期间征集志愿填报的时间与地点,要提前通知到考生,及时组织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切实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
8.录取期间,各市(州)、县(市、区)和有关中学(报名点)招生部门要安排专人,做好招生政策宣传、信访接待、录取信息公布、考生纸介质档案管理等工作,热情为考生服务。
9.根据录取工作安排,各市州招生部门需委派一名工作人员参与录取工作。请各市州于6月20日前将工作人员名单报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
10.我院日常办公联系方式(录取期间除外)如下: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271号
邮编:410012
收件单位: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
日常办公电话:0731-88090491(特殊类型招生)、88090220(计划)、88090221(艺术类专业招生)
附件:湖南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日程安排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6月 3日
抄送报:省教育厅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15年6月 3日印发附件
湖南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日程安排
批次 |
工作日程 |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
本 科 提 前 批 |
7月8日 |
12:00前 |
飞行员录取,设置本科提前批(军事院校和艺术类院校专业除外)投档比例 |
7月9日 |
8:00 |
下载第一次投档信息 |
|
16:30前 |
上载第一次投档考生的预录退信息 |
||
7月10日 |
8:00 |
下载第二次投档信息 |
|
11:00前 |
上载第二次投档考生的预录退信息 |
||
14:30-16:30 |
定向招生录取 |
||
本 科 一 批
本 科 一 批
|
7月11日 |
8:00 |
下载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考生成绩信息;查看本科一批模拟投档线 |
18:00前 |
确定并上传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 |
||
7月12日 |
11:00 |
下载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单科成绩优秀考生投档信息 |
|
18:00前 |
完成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单科成绩优秀考生录取;设置贫困地区定向计划投档比例 |
||
7月13日 |
11:00 |
下载贫困地区定向计划志愿第一次投档信息 |
|
16:00前 |
上载第一次投档考生的预录退信息 |
||
7月14日 |
9:00前 |
查看本校生源信息,设置本科一批平行志愿投档比例 |
|
15:00前 |
查看本校生源信息,设置终投档比例 |
||
7月15日 |
15:00 |
下载第一次投档信息 |
|
7月16日 |
12:00前 |
上载第一次投档考生的预录退信息 |
|
7月17日 |
8:00-9:00 |
定向志愿投档录取(不含定向西藏计划);设置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投档比例 |
|
10:00 |
下载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第一次投档信息 |
||
14:00前 |
上载第一次投档考生的预录退信息 |
||
16:00 |
下载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第二次投档信息和民族班投档信息 |
||
17:00前 |
上载第二次投档考生的预录退信息和民族班录取信息,完成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和民族班录取 |
||
7月18日 |
8:00前 |
公布本科一批院校本科一批和贫困地区定向计划征集志愿计划 |
|
8:00-18:00 |
考生填报征集志愿 |
||
7月19日 |
8:00 |
下载贫困地区定向计划征集志愿投档信息(含服从志愿) |
|
11:30前 |
上载贫困地区定向计划征集志愿投档考生的预录退信息 |
||
17:00 |
下载本科一批征集志愿投档信息(含服从志愿) |
||
7月20日 |
11:30前 |
上载本科一批征集志愿投档考生的预录退信息 |
|
16:00前 |
下载预科班、高水平运动队、定向西藏志愿投档信息 |
||
7月21日 |
12:00前 |
结束所有考生预录退信息的上载交互,完成本批录取 |
|
本 科 二 批
|
7月22日 |
8:00 |
下载单科成绩优秀考生信息,查看本科二批生源预测统计信息 |
12:00前 |
完成单科成绩优秀考生录退操作,设置本校投档比例 |
||
14:00-16:00 |
查看生源预测统计信息,设置终投档比例 |
||
7月23日 |
8:00 |
下载第一次投档信息 |
|
7月24日 |
11:00前 |
上载第一次投档考生的预录退信息 |
|
7月25日 |
8:00前 |
公布院校征集志愿计划 |
|
8:00-18:00 |
考生填报征集志愿 |
||
7月26日 |
8:00 |
下载第二次投档信息(含服从志愿) |
|
12:00前 |
上载第二次投档考生的预录退信息 |
||
7月27日 |
8:00-18:00 |
预科班、高水平运动队投档录取 |
|
7月28日 |
12:00前 |
结束所有考生预录退信息的上载交互;完成本批录取 |
|
本 科 三 批 |
7月29日 |
12:00前 |
设置投档比例 |
7月30日 |
8:00 |
下载第一次投档信息 |
|
8月1日 |
12:00前 |
上载第一次投档考生的预录退信息 |
|
8月2日 |
8:00前 |
公布院校征集志愿计划 |
|
8:00-18:00 |
考生填报征集志愿 |
||
8月3日 |
8:00 |
下载第二次投档信息 |
|
8月4日 |
12:00前 |
上载第二次投档考生的预录退信息 |
|
专 科 提 前 批 |
8月5日 |
8:00 |
下载第一次投档信息 |
17:00前 |
上载第一次投档考生的预录退信息 |
||
8月6日 |
8:00 |
下载第二次投档信息 |
|
12:00前 |
结束所有投档考生预录退信息的上载交互 |
||
高 职 专 科 批 |
8月7日 |
8:00 |
下载第一次投档信息 |
8月9日 |
16:00前 |
上载第一次投档考生的预录退信息 |
|
8月11日 |
8:00前 |
公布第一次征集志愿计划 |
|
8:00-18:00 |
考生填报征集志愿 |
||
8月12日 |
8:00 |
下载第二次投档信息 |
|
8月13日 |
16:00前 |
上载第二次投档考生的预录退信息 |
|
8月14日 |
8:00前 |
公布第二次征集志愿计划 |
|
8:00-18:00 |
考生填报征集志愿 |
||
8月15日 |
8:00 |
下载第三次投档信息 |
|
16:00 |
上载第三次投档考生的预录退信息,完成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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