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优化生源结构,学校决定设立重庆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以下简称MBA)新生奖学金。为规范我校MBA新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MBA新生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取得学校学籍的一年级MBA学员。
第三条MBA新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第四条MBA新生奖学金由学校研究生奖学金专项经费中统一列支。
第二章奖项设置和奖励标准
第五条针对每年MBA入学考试初试成绩优异者设置新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奖。
第六条根据每年MBA录取人数,按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确定。如录取人数的10%低于六名,则按录取人数的10%确定获奖人数,其中一等奖比例为获奖人数10%(不足一人按一人计算),二等奖获奖比例不超过获奖人数的40%,三等奖获奖比例不超过获奖人数的50%。
第七条MBA新生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一等奖:20000元;二等奖:10000元;三等奖:5000元。
第三章评定程序
第八条MBA新生奖学金的评定每年10月份进行。
第九条 MBA教育中心根据本办法规定的MBA新生奖学金评选条件和当年录取学员的初试成绩总分排名,确定获奖名单。
第十条MBA教育中心将获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处审批并公示。
第十一条 对已获奖的MBA学员,若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撤销奖励并予以相应处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MBA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4级研究生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