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考生报读须知
一、免学费、奖助学金政策
(一)免学费政策。
按照《关于加快改革创新全面振兴教育的决定》(桂发〔2014〕2号)等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全免学费。
(二)助学金政策。
1.初中毕业起点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及以上学制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每生每年1500元。
2.高中毕业起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每生每年1500元。其中,学制为一年及以上且不满三年的学生,资助第一学年;学制为三年及以上的学生,资助第一、二学年。
3.以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申请国家助学金者,需提交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或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身份认定证明材料(如《烈军属证》、《残疾证》、《孤儿证》等),或乡镇(含)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备核验。
(三)中职升高职学费补助政策。
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改革创新全面振兴教育的决定》(桂发〔2014〕2号)等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对高等职业院校招收的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补助学费2000元(具体实施办法以正式文件为准)。
(四)奖学金政策。
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我区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奖学金。每年在校思想品德表现优秀、成绩优异的学生可一次性获得2000元奖学金。
(五)其他。
初中毕业起点和高中毕业起点在职(非全日制)中等学历职业教育学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政策。
二、升读高职、本科政策。
(一)普通本科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2014年度,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梧州学院、钦州学院、桂林航天工业学院等6所院校参加2014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初中起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招生总计划共2000人。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经本校校长推荐,可作为对口升读试点本科院校相关专业的候录名单,由本院院校择优录取。具体招生计划及要求见《关于做好2014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规划〔2014〕7号)。
三、招生学校及专业
1.广西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公布2014年具有中等学历职业教育招生资格的职业学校名单(详见《关于公布2014年具有中等学历职业教育招生资格学校名单的通知》(桂教职成〔2014〕4号))。2014年招生中职学校须按经教育厅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设置的专业招录中等学历职业教育新生,并在上文公布的学校地址内办学,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名单、各校具有招生资格的专业名单和招生简章、广西现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农村医学专业招生计划等可登陆自治区教育厅公共信息网(www.gxedu.gov.cn)、广西职业教育网(www.***)、广西八桂职教网(www.***)、广西学生资助网(www.***)、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www.***)查询。
原标题:2014年广西纺织工业学校招生简章 学历教育考生报读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