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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7年10月31日14:52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一)学校全称: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4199

(三)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

)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六)上级主管部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七)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外语语种:报考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

4、录取批次:本科三批。

5、录取方式

采取“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所有第一志愿考生处理结束之后,才开始处理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投档之后,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不再进行变更,第三志愿及后面志愿的处理方法相同)。

普通文科、普通理科考生在报考我校的同一志愿中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根据生源地省级招办要求,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简称省统考”)并合格的考生;获得“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艺术类考试合格证的汉授艺术(文)、汉授艺术(理)、蒙授艺术(文)、蒙授艺术(理)考生,均可填报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

6、艺术类录取规则是: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7、提档比例

按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8、优惠加分政策与分数排序

(1)优惠加分

根据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我院认可自治区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

(2)分数排序

依据政策加分后的分数排序确定录取优先次序。

9、计划公布

专业招生计划由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以同时在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内蒙古大学招生管理网站查询。 

网址: http://zhaosheng.***.cn或登陆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信息网站查询。网址:. 

(八)学费、住宿费标准

1、学费:

文科:12000(元/生/年,含会计学、英语、日语);理科:15000(元/生/年);艺术类:18000(元/生/年)。

2、住宿费:

四人间:1000(元/生/年);六人间:900(元/生/年); 八人间:700(元/生/年)

(九)颁发学历、学位证书情况

自2008年起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校生成绩优秀的可攻读内蒙古大学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成绩合格的,颁发内蒙古大学辅修专业的学士学位证书。



原标题:2010年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信息
手机版:2010年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招生章程(录取结果、学校代码、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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